十几人持刀冲进包厢,吓得伊娃花容失措,浑身发颤,而搂着她的潘闲,却是气定神闲,猛然一脚踹向茶几,就见两米长、好几百斤重的实木茶几,横冲而去。
“嘭嘭~~~”
横冲直撞的茶几,干翻了七八人,一个个好似叠罗汉一样,扑倒在茶几上。
其中还有两个倒霉蛋,被自己、或兄弟的刀扎伤。
剩下几人先是一愣,随后便再次发起进攻。
面对不怕死的联合社打仔,潘闲只好松开伊娃,起身活动一下拳脚。
“嘭!”
一拳头打中一个家伙的脸颊,这人脑袋一歪,整个人拔地而起,凌空翻转720度,撞在了墙壁上。
“啪~~”
一脚横扫,从右侧冲来的两名打仔,好像木头人一样被扫倒在地。
“呼~~”
五六十厘米长的西瓜刀,当头劈下。
潘闲一个侧身,从容避开刀锋,肩膀向前一扭,重重地撞在那人胸口。
咔啦!
劈他的那名打仔,胸口顿时凹陷进去,肋骨断了两三根。
还没怎么活动手脚,十几人就废了好几个,剩下那些从地上爬起来,一个个热血涌上心头,再也顾不上那么多,一窝蜂的砍了过来。
“找死!”
潘闲抓住一个家伙,闪电般折断此人的手腕,顺势夺走砍刀。
独孤九剑大成的他,一旦手里有家伙,就会本能地用上。
这不,一个照面的功夫,剩下那些人都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潘闲一刀一个,一个接一个的砍翻在地。
其中不少人的手都被砍断了。
好在切口非常整齐,捡起来赶去医院,大概率还能缝上,就是今后灵活度会下降许多。
但这已经不关潘闲什么事了。
出来混,就要学会挨打。
有过惨痛经历,他们才会懂得取舍,要么一条道走到黑,要么退出江湖,安生过日子。
电光火石之间搞定十几人,潘闲紧了紧手上的刀,好似杀神一样,凶神恶煞走出包厢,将刀刃架在妈妈桑脖颈上。
“说,花弗在哪?”
“我、我我不知道啊!”
妈妈桑吓得浑身都在发抖,刚刚就是她偷偷通知花弗,才会有人持刀冲进包厢,没想到那位被花弗叮嘱过、特点是非常帅的男人,竟然还有如此可怕的武力。
十几名持刀打手。
还是在包厢如此狭窄的地方。
竟然都能赤手空拳轻松打翻来敌!
“不知道?”
刀刃不断往下压,眨眼间,便划破了妈妈桑的皮肤。
刚刚还很嘴硬的妈妈桑,连忙喊道:“楼下,花弗就在楼下,饶命啊大侠!”
“滚。”
一脚踹开妈妈桑。
潘闲单手持刀,好似猛龙一般,从楼上冲了下去。
……
半小时后
联合社花弗在几十名小弟的保护下,被人当街带走的消息传遍砵兰街,收到消息的十三妹,顿时喜上眉梢,当即召集人马,抢占花弗全部场子。
等其他帮派的大佬反应过来,十三妹都已经站稳脚跟了。
这一夜,风云变化莫测。
然而道上的大地震,并未影响到欢场,除了花弗的夜总会、酒吧等场地,其他地方歌照唱、舞照跳,一派歌舞升平。
当后半夜,搞定花弗、将其灌上水泥沉海,为填陆造陆做贡献的潘闲返回砵兰街时,本该出现大动荡的砵兰街,已然恢复平静。
想想也是,联合社花弗的势力本就不堪一击,一些重要的人手,还都被潘闲随手干翻了,十三妹身为洪兴十二堂主之一,亲自带队占领花弗的场子,那还不是手到擒来。
洪兴可是江湖中打仔最多的活力组织。
……
两天后。
旺角,某大楼天台。
穿着白衬衫、黑西裤的潘闲,拿着两瓶冰的维他奶,走到一个隐蔽角落,随手递了一瓶给李文斌,吐槽道:“你们这些人约见卧底,除了天台,难道就没有第二个选择吗?这大热天的,跑楼顶谈事情,你不嫌热,我还嫌热呢!”
李文斌嘬了一口维他奶解渴,随后面色沉重的看向潘闲,询问道:“阿闲,花弗是不是你做掉的?”
“人是我抓的,但不是我做的,我只是负责抓人,处理花弗的人,是十三妹一员亲信。”潘闲半真半假的回道。
他前天晚上没有当街砍死花弗,就是因为招待所安排的身份是卧底,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古惑仔。
所以,他才会那么克制,不仅没有当街砍死人,就连砍花弗的手下,那都是收着砍的。
真要不管不顾,区区几十个人,早就变成一堆肢体了。
“有行动,你应该提前通知的,一点消息都不传,搞得我们很被动!”李文斌皱着眉头说道。
“李sir,花弗只是一个鸡精头子,小角色而已,通知你们又能怎样?抓花弗还是抓我?”潘闲不满道。
“阿闲,虽然你说的很有道理,花弗的确是个小角色。但你是卧底,你的每一个行动,都应该向我汇报,知不知道?”
看着满不在乎的潘闲,李文斌表示很头疼,打入社团做卧底,果然容易遭到腐蚀,当初正义堂堂的闲仔,才卧底大半年,就变得这么浮躁了。
“每个行动都要汇报?”潘闲嘴角微扬,讥讽道:“那我一会要去上厕所,是不是也要向你汇报?”
“……”李文斌抽了抽嘴角。
“李sir,我什么能回归警队?”潘闲突然问道。
刚刚还很生气的李文斌,皱眉道:“你的卧底任务是打掉洪兴,调查洪兴十二堂主的犯罪证据,现在一个堂主都没端掉就放弃,你身上那一点点功劳,根本没办法升职,回来也只能穿军装,不觉得可惜吗?”
这一番话有理有据,然而潘闲并未被说动,淡淡道:“我这次立了大功,过些天十三妹就要给我扎职,让我成为砵兰街堂口的红棍,到时还会给我几个场子。我真怕时间久了,自己就成了你们要打掉的洪兴十二堂主之一了。”
“那不是更好?”
李文斌眼前一亮。
卧底上位,一定会得到重用,别的不敢说,十三妹这边的犯罪证据,收集起来一定非常轻松。
“好?”
“你就不怕我当上龙头老大,由白转黑吗?”潘闲盯着李文斌说道。
“阿闲,别人不敢说,但你绝对不会,将来你就算真当上龙头老大,也不会为非作歹,我信你。”
李文斌看人眼光很准,潘闲目光清澈、本性纯良,不管将来发生什么事,都不可能彻底转黑,和警方公然作对。
这点,他敢拍着胸膛打包票!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