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修真小说 > 侠道追影 > 正文 第1章 杀手鬼不觉
    他是魔影,人称鬼不觉。

    一直以来,我都在追杀他,因为他杀了不该杀的人,也杀了该杀的人!

    后来,我改变了这个想法,这是后话。

    鬼不觉最厉害的不是他的剑,而是他的速度。所以我一直在后面追他,总是差那点火候。他劝我回家修炼几年,再来追他。我也想过,但这不是问题,因为我杀他,是因为他是个喜欢随便杀人的杀手,按江湖规矩,他是个不守规则的家伙,就好比女人不守妇道。虽然我还追不上他,自然也杀不了他,但只要我有在,他就很难杀人,这很重要,而我的目的正是如此。这让鬼不觉很苦恼,以至于他骂我是跟屁虫。当然我不喜欢这个绰号,毕竟我在江湖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我警告了他,他并没有搭理我,还是他行他素,因为他是有资本的,而我也只能忍受这一切。我安慰自己这只是暂时的,因为我很快就会追上他,并把他杀了!

    鬼不觉这个杀手,有个怪癖,他怀里有个盒子,盒子里是什么东西我还不知道,但据我远观那盒子应该有拳头大小,比我的拳头要大一些,因为鬼不觉的手比我的大,这点不用看手,看他的剑就知道!鬼不觉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他的剑要比我慢那么一点,其实很简单,就是因为他的剑比我的重一点。这点看似简单,其实正是难点,剑法的最高境界真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江湖人都知道。所谓的人剑合一,那真的是要看人和剑的。鬼不觉只能用他自己的剑,才能达到剑法的至高境界,如果他用我的剑,那他就什么都不是。剑越轻,剑法越高,对于剑者要求也越高。鬼不觉一直苦练剑法,希望可以超越我,那样就不怕我追他了。后来,他放弃了这个执念,事实证明天分这东西不是勤劳能补救的。正如我的速度还是无法超越鬼不觉一样。

    追杀一个人,是一件枯燥的事。因为他去哪里,我也跟着去哪里。他喜欢荒漠,我就得跟着吃风沙,关于这点我还是跟他商量过,他不同意,原因是很明显的。一个随便杀人的杀手,要杀他的人也是随处都有。可见,人还是不能随便杀的,就算你是高手!

    时光荏苒,我也渐渐习惯了荒漠。

    惊蛰已过,天还是有些冷。鬼不觉突然对我说要走,我很诧异。问他为什么,他没有说。走就走吧,反正你去哪我就去哪,没得选择。关于选择,对于一个剑客而言,便是生与死。所以,选择远比承受更难!

    惊蛰过后便是清明,鬼不觉还是没有动身。或许他并不想走。我问他是不是不走了,他没有回答。这不是他的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