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风雷寺里,应方儒引着殷长天往第四层的听雨阁走去,准备进见掌门人,一路上边走边聊。应方儒跟殷长天是同族人,应方儒还是殷长天的表哥,所以两人之间讲话就没那么客气,但也不过是讲殷长天这半年在外面的逸闻趣事。后来聊到了应方儒家里的情况。
殷长天问道:“巧儿最近身体怎样?”
“我那阿囡(nān)还跟以前一样,能吃能喝,能哭能闹,活泼得很。不过自从无忌的孩子进入门派后,她却收敛了很多。不,应该是判若两人。在人家面前,就是大家闺秀;在自己父母面前,还是小魔头一个。”
“阿囡”是江南一带的人对自己女儿的一种爱称,应方儒离开江南时已经十七岁,所以一些口语还是得以保留。
殷长天半开玩笑道:“那好啊,说明还有人能镇得住她。赶紧去说个亲家吧,让他们俩先结个娃娃亲,不然被别人先抢了可就后悔了。”
“哎呀,我也想啊!但那孩子真的是长得太帅了,小的时候可能没有过多的想法,但长大了就不好说了。我就怕我阿囡以后会吃亏。”
“也是,像这种终生大事,还是要先好好观察对方的禀性如何。不过也没关系,只要他不出这一带,就还是在我们的监视范围之内,两人的事以后要是真成了,只要他敢有什么不伦行为,我这做叔叔的一定替侄女第一时间打断他的腿!”
“那你还不如直接当他爸爸,让我们彼此间的亲情更上一层楼。”
殷长天假装没听到这句话,继续往前走。不一会儿,他们便到达应掌门的书房门口。
应方儒叩了三次门,向屋内报告,得到回应后,开门请殷长天进去,随后把门关上,就留殷长天一个人在里面。
殷长天还记得他第一次来到这里所看到的景象:一幅幅由掌门人署名的字画垂挂在一面洁白的墙壁上,犹如窗帘,一排书架就坐落在北面,而掌门人则在其前面着墨练着书法。现在屋内的环境依旧,不过是当时的主角此时正翻阅着一本《静心论》。
殷长天恭敬地行了个道礼,应水月放下书籍,请他在一旁的客座上坐下。两人寒暄一阵后,应水月道:
“长天啊,任务完成得怎么样?——不要站起来,坐着说就行了。”
殷长天虽然是坐着,但依然抱着拳道:“回掌门人,信都顺利送完,有些长老还表示打算在元宵节过后亲自拜访我们门派,与掌门人再亲口密议事宜。”
应水月赞许地点了点头,这个族亲的办事能力就是令人放心。但这个孩子身上也有一样让他感觉到惋惜的,就是心里一直放不下那个女人。
应水月语重心长道:“长天啊,这些日子你辛苦了,趁这元宵佳节好好休息一下吧。还有,玲儿那边你去看过没有?”
“我回来的时候和她见过一次面。”
“嗯,”应水月点了点头,“你还是要多多主动去看看她,你不知道啊,这一年来,她一直在频繁使用‘幻境术’。”
“什么!”殷长天惊讶得失控站起。
湖光村后的熔岩洞那边。
司马飞他们三个躲在熔岩洞内的一扇门板后面。
那扇门板是由几片木板和几根木头钉就的,呈半扇平面,弧线那面刚好贴合洞里的内壁,罩住半面洞口,是固定死的。肯定还有另一扇是活动的门板,但此时不知所踪。
狗仔小心翼翼地问道:“阿飞,你看那只老虎走了没有?”
司马飞此时正探着一只眼睛往外看:“不知道,应该是走了,不如你去看看吧。”
狗仔压低声音说:“这种事怎么能出去看?万一没走呢?”
司马飞回过身:“那你说怎么办?”
狗仔道:“肯定是留在这里等嘛。等到一定的时候,大人们发现我们不在了,一定会到处找的。”
牛仔却道:“这倒不用。我听我爸说,老虎是昼伏夜出的动物,可能刚才天还没怎么亮,老虎还没回窝。为了安全起见,我们可以在这里等到中午,顺便回去吃个午饭,这样也不会被家里人骂。”
两人都称赞这个方法好。司马飞忽尔想起自己答应牛仔他妈叫牛仔回去给他爸送饭呢,但看现在这种时候已经来不及了,还是当作什么都不知道为妙。
静静待了不过半盏茶的工夫,司马飞便感觉不耐烦了。他起身来回踱步,踢了踢地上的小石子,看了看洞内的黑暗,忽道:“欸,我们不如进去看一下吧。”
狗仔当即反对:“不行不行,那里面太黑了,很危险的!”
司马飞道:“我们不是要给小咕报仇雪恨吗?反正在这里等着也是等着,不如进去里面探个究竟,说不定是黄鼠狼呢!”
狗仔说什么也不肯,还拉同盟似的推了一下旁边的牛仔,不料牛仔这次又违背他的意愿:“我同意。我们先过去看看,不会走太远,一有什么情况马上跑出来。”
司马飞兴奋道:“好。走!”率先扑进黑暗的怀抱中。牛仔走在后面。两人一走,留在原地的狗仔自己一个人也害怕,于是也跟了过去。
越往里面走,视线就越差,尽管眼睛已经适应了黑暗,但对路况的了解也越来越困难了。终于,司马飞被什么东西磕了一下右脚尖,才意识到不能再往里面走了。
“这洞里面到底有多深啊,怎么还走不到头……”司马飞蹲下来边揉着受伤的地方,不由埋怨道。
狗仔用幸灾乐祸的口吻说:“你看吧,这里什么都没有,还不如到外面老老实实地坐着,白费力气!”
牛仔环视着周围,隐约只能看见两旁几个大型物件的轮廓,于是他折回原路。狗仔以为他是要回去了,忙跟在后面,临走时还不忘对司马飞挖苦几句。
谁知牛仔却是在光线稍微明亮的地方到处翻找。这里的东西都是祖先们当年遗留下来的生活用品,平常无奇,牛仔到底在找什么呢?
狗仔叫了他几声,他只是简单回应一下。终于,他这时停下了动作,从一处壁缘下拈起一件小小的东西,兴高采烈地跑到狗仔的面前说:“狗仔你快看,我找到了,我就知道这里一定会有的!”狗仔一看,是一根只有拇指长的棉芯黄蜡烛,心里顿时如同打翻调味瓶——五味杂陈。
牛仔没留意到他脸上的表情,把蜡烛拿过去给司马飞。
司马飞接过蜡烛,不解道:“你把这东西给我干嘛?”
“你不是道术师吗?我看你们道术师都能在手上变出火来,你也变一个,把它点亮!”
司马飞心想也是,记得他父亲在世时只消打打响指就能够打出火花来,认为只要自己拥有了蓝椎骨,做父亲一样的动作也可以造火,便道:“那我先试一下。”
司马飞三指并拢,贴着蜡烛的棉芯打了一个响指,却光听到声音,没看到任何动静。司马飞以为是自己的方式不对,又连续打了十几下,直到手指头被磨擦得火辣火辣的,都没有任何反应。
“可能……我还没学道术呢……”司马飞尴尬道。
“这样啊!”牛仔不无失望地说。他本来还很期待能近距离看到道术的发动。“我还是再过去找找,看有没有火镰。”司马飞也跟出去。
他们两人一路翻找,不知找了多久,最终还是找齐了火镰、燧石和一团棉絮。他们在光线明亮的地方,把棉絮放在地上,用火镰击打燧石,把火星打在棉絮上,点着了棉絮后,再拿一堆干草一焐一吹,就这样生起了火来。司马飞把那蜡烛点亮,叫了一声一直在墙根那里发呆的狗仔,三人再次过去探险洞口的深处。
走到刚才磕脚的地方,原来那里面也人迹罕至,到处碎石磊磊,如果不是用这蜡烛照明,一定会在里面弄得鼻青脸肿。
司马飞三人小心翼翼地跨过几块巨石,突然所有人心脏陡地一颤,只见在蜡烛光芒勉强照到的地方,隐约飘着一个白衣身影。
“啊——”
狗仔的尖叫瞬间透出洞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