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妖怪玄鬼录 > 正文 第四十四回 春山烟欲绿罗裙 天淡星稀怜芳草
    “我若是想走,你这府中定是尸横遍野。”

    “我从未说过会有人拦你。”

    琉璃和绿矶都是懂事的孩子,毕竟是母子,行为难免会相同。

    但玉笙就不一样了,江湖里滚出来的性子,烈酒烫出来的豪情,活脱脱的,懂得这世上,没有自己改变不了的事情,至少,在那时,她是这样想的。

    目送着那个傻乎乎的小白鼠,背着墨绿色的邮包走出酒馆,玉笙噗嗤的一声笑了出来。

    又饮了一口这陈酿的女儿红,看着那扭扭捏捏但看得出是很用力去写的笔迹,读着那故作酸儒的文章,一遍又一遍的读着。像个情窦初开的小姑娘一般害羞的满脸桃红。

    可她就是个小姑娘啊。

    太阳背在云后点上一支烟,小酒馆要打烊了,她也要回家了。

    一招手那店里精明的小儿便知道这位侠女要什么,二两黄酒半包花生豆,罐子装好纸袋装好,递到了玉笙的手上。

    玉笙还是那一身万年不变的霞红色薄衣衫,腰上一支细长的软剑,提着打包的东西迈出了酒馆。

    边走边吃回到家中,玉笙突然愣住了。

    自己家何时会有马车停在门外?

    带着疑惑走进家门,转过屏风走到院子里,假山水池还是和往日一般可爱,那屋中竟是在吃饭。

    这是来客人了么?玉笙心想,带着疑惑打招呼进了屋。

    镖头家的小女儿,没有人敢说不让这样的女子上酒桌,就玉笙手里在过跟头的劫匪,人头摞起来能从城东摆到城西,就这还不算那被野狗野猫叼去的。

    一炷香的时间后,玉笙抽剑劈断了桌子,菜肴玉盘散落一地,噼里啪啦的破碎声惊起了屋檐上正在睡觉的家燕。

    “胡闹!我的婚事我自己决定,这点,我的父亲和娘亲也是同意过的。”

    再一刹那的时间后,刀架到屋中除了玉笙,所有玉笙家人的脖子上。

    “贤侄女啊,刚才不是和你说了嘛,论起来啊,咱们往上数几代还是亲戚呢,这咱们林家的血脉你是知道的,逾是纯净愈是好啊!你说你就不想让你的后代,一出生就与众不同么?回家来吧!”林府的总管家,一位细眉毛的中年人,笑着对玉笙说道,像极了一直刚得手了的狐狸。

    夜黑的流进瓦缝的缝隙里,流进玉笙苦涩的心里。

    自己就这样就被威胁了?就这样自己一家人的性命都被林府控制在手中了?理由就是自己祖上和林府是亲戚,所以自己就得参加这个狗屁血脉纯化的家族计划?

    她不止一次想要去杀了群林府的人,但,他们给自己的父母服下了蛊,那南疆传来的诡异之术,若是他们死了,则对应的玉笙的家人也会死,就是这样简单粗暴的手段,让玉笙第一次感到了绝望。

    这个时候小白鼠在干什么呢?

    玉笙铺开一张白纸,镶金边的砚台磨了墨,取了一只狼毫的白杆毛笔,竟是一个字也写不出来了。

    该告诉你什么呢?明天天气转凉多穿衣服?最近肉价上涨,那酒馆的招牌牛肉面里怕是再也只剩下面和葱花香菜了,是喽,香菜很好吃的哦。

    还是告诉他,谢谢他长久以来装作一个无所不能的少侠,那拙劣额演技仍一本一眼认认真真的扮演着,让玉笙哭笑不得。

    可还是很喜欢你这样子啊!只可惜可能再也没有可能了。

    敢爱敢恨的江湖侠女,自小便以为自己与众不同,能够改变那些让她厌恶的事情。

    所以她敢在酒馆中像个男人那样喝酒吃肉,敢随时抽出软剑断了前方所有阻碍她的实物,敢于,敢于表达出自己纯净的喜欢。

    玉笙捏了一下鼻子,她以为她在哭,可她并没有,这样要强的孩子,已经学会了忍住不哭。

    犹豫了一小下,抬手飘逸的在纸上写下了短短的一行字,可她折叠起来的时候,却没有发现,字迹都被浸的模糊了。

    第二天,玉笙仍是傲气的像个小狮子坐在酒馆里喝酒看人看物看风景,顺便,顺便等着那只小白鼠。

    “喏,这是那位少侠写给你的信。”小白鼠不客气的坐上椅子,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喝了一小口又扔进嘴里一颗花生豆“这花生今天炒的不错啊!”

    玉笙笑着结果信又用信敲了小白鼠的脑袋一下。

    “白二啊,你以后想干什么呢?”玉笙小心翼翼额把信收进怀中。

    小白鼠嘴里仍嚼着花生,赶紧喝了一口酒顺了一下。

    “以后啊,我想成为跑的比师父还快的妖怪,然后成为全国跑的最快的,最后整个神州大陆,都只有我跑的最快!”白二有些得意的说道,那话语间,总能感受到满满的自豪感。

    “是这样么?跑的最快就行了么?”玉笙又帮小白鼠把酒倒满。

    “这只是第一步啦!我跑的快的话,就能到过很多地方,看过很多地方的风景,我的世界再也不会只有这方圆百里的大小了!”

    “你要是去的地方多了,会忘了我么?”

    小白鼠愣愣的看着一脸委屈的玉笙。

    “哈哈哈哈逗你的啦!你忘记我?我说不定喝完酒睡一觉就先把你忘了,你看你紧张的哈哈哈!”玉笙又突然笑出来。

    小白鼠尴尬的咳嗽两下,不说话了。

    “诶继续呀,然后呢?我很想听呢我这次不捣乱了!”玉笙搓了搓小白鼠的小脑袋。

    “然后啊,然后就厉害了呗,想吃啥吃啥,想买啥买啥喽。”小白鼠嘟着嘴说道。

    “你不老实,不好好说话,把你的梦想全部说出来我还能抢走了啊!”

    “真的只有这些啊!”小白鼠已经不敢看玉笙了。

    怎么会只有这些呢?你在信中扮演的少侠,可是也是这样的说你会走遍万水千山,穿梭历历万乡,之后,之后你可是说要娶某个人的啊!

    早就一眼看出,你将来要走很远的路,你将一个人走向未知的地方,你身边或许会有人陪伴,但那个人已经注定了不是我,我早就知道,知道你将来是要干大事的人啊!!!

    所以我才这么的喜欢你呀!

    玉笙心里下着雨,屋外晴着天,心里电闪雷鸣大雨磅礴,却还是笑的春风盈盈,羞得小白鼠不敢看她一眼。

    “这封信你要记得给那个人人哦?而且帮我告诉他,让他夜深人静一个人的时候再看好么?”玉笙俏皮的对着小白鼠挑了一下眉。

    小白鼠已经被玉笙逗得觉得还是早早收场比较好。

    “嗯嗯!那我就先走啦啊,今天要送的信比较多!你先自己喝吧!”小白鼠跳下凳子,向玉笙行了个礼。

    玉笙着急了,自己也是个挺差劲的演员啊。

    “再多喝一杯呗,着什么急?你跑的那么快不是么”

    “不了不了,谢谢姑娘好意,明日我再来喽!”小白鼠匆匆而去。

    玉笙拖着下巴,眼神里写满了遗憾,这家店的花生米还真是好吃啊。

    “店小二!”玉笙突然呵斥到。

    “小的在小的在!不知客官有何吩咐?”店小二笑着脸跑过来。

    “你们这店中还有多少缸女儿红?”玉笙轻轻问道。

    “那可就多了,地下挖三丈是,地下挖三十丈还是!就怕客官您这一辈子都喝不完咧!”店小二以为玉笙是寻常的醉酒客。

    “这样啊,那你们还有多少花生米呢?”玉笙又问道。

    “这个就好比田里的麦穗,看的完数不清啊!哈哈哈哈!”

    “我全要了,贵店的所有炒出来的花生米,以及所有窖藏的女儿红我全要了!”

    店小二笑的更是欢喜了。“客官您这就是说笑了啊,这哪能买的完啊,您是不是还想来点酒?我再给您来一壶?”

    玉笙站起了身,从腰间摸出一块玉牌放到了桌上。

    上面赫然用小篆雕着“林府”二字。

    “花生米和女儿红我全要了。”

    店小二这下不以为玉笙是在开玩笑了,这林府的名声,在这地方的百姓里,都暗自叫那林府的府主一声“小皇帝”。

    可见这林府的势力之大,财力之雄厚。

    “啊啊就是不知道您要这么多干什么呢?”店小二颤颤巍巍的说道。

    “办酒席,明日我大婚。”

    软剑缠绵千山开,自此不见碧云间。

    这一晃眼便是几年的时光过去了。

    这玉笙也嫁入林府五年了。

    这白二也从花果山回来了。

    这当年,有句话可是说好的啊!

    那天和所有寻常的一天一样,看得见太阳,听得见鸟鸣。

    如果不是一道白光坠入林府,杂碎了那林家的祠堂,一切还真的不那么可爱了,这才可爱嘛!

    烟尘缓缓散去,众人手持兵器把已经塌陷的祠堂团团围住。

    那废墟中间,站着的,正是那个当年哭着听着迎亲的唢呐,咬着牙咬出血跑着出城的小白鼠。

    手里擎着一把十丈的巨刀,白二血色的眼睛看着周围的人群,暴喝一声便举刀跃起,刺进人群中。

    “这颗仙丹你吃了,是老君亲自制作的。”

    “这?”

    “我知道变强需要时间,现在给你个速效的方法,但只有五个时辰的时效噢!要把握好!”

    仲昧谷重重的拍了拍白二的肩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