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能复苏时代的修行指南·第三章/第一节节选》:
对于现代修行者而言,如何在快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直是一个艰难的问题。
《人联法案》中已经规定了修行者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之中,人联法案的规定总是遭到扭曲与误解,从而导致普通人与修行者之间的矛盾冲突。
本章节将主要从社会生产、生活服务、家庭关系、教育、人类共同体利益等角度具体阐述一个修行者应该如何在现实社会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从而为在修行之路上更进一步打好坚实的基础。
亲爱的读者朋友,在更进一步阐述之前,先让我们再不厌其烦地回顾一下第二章开头提到的案例2.1:
假设在人联管理区当中,作为一位修行者与一个普通公民一起行走,这时候突然这位公民开始无端辱骂修行者,这时候修行者应该怎么办呢?
通过援引《人联法案》的第十一修正案,我们已经得出了一个比较理想的结果:修行者需要尽可能地避免与该公民的正面对抗,然后拨打仁爱部的通讯链接,让仁爱部的执法者处理此类事件。
因为在不危害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面,修行者需要尊重普通公民的人身权利,这是《人联法案》规定的义务。
社会道德必须服从于伟大人联的共同利益。
那么如果在案例2.1的基础上,我们加以一定的拓展与变形,如案例3.1a所示:
这时候在一辆着火的公交汽车上,现在有一个修行者和一个普通公民,并且事实证明你们已经无法在不危害到自身的情况下扑灭火灾或是拯救普通公民。但是这位普通公民援引《人联法案》第十八条,并言明自己对于人类发展有着重大作用,要求修行者去拯救他。
这时候,读者朋友,要是你就是这个修行者应该怎么办呢?
《指南》的建议是(激浪碳酸饮料,漫长冬日的最佳选择,本条目由激浪饮品有限公司独家冠名赞助):别管他。
是的,亲爱的读者朋友,在面临类似的道德困境时,最好的手段是假装这样的道德困境并不存在。
如果你否认有一位人联公民与你一同乘车,并且当这位人联公民不能活着指责你袖手旁观,那么从某种角度上面来讲,这位乘客就从未存在,而你当然不能拯救一个本来就不存在的人。
那么如果这位公民还活着,并且Ta(此处并无明显性别指征)还试图进行道德谴责呢?
这时候,亲爱的读者朋友,你就会发现这样的情况接近于第二章中所举的案例2.3,完全可以通过援引《人联法案》第三修正案来否认对方的指责,并且根据《信息规范条例》要求对方给予一定的精神赔偿(宏利律师事务所,你值得信赖的法律伙伴,通讯链接:xxxxxxx)。
在线上更新的v13.23287e3c45版中,有读者朋友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如果现在着火的公共汽车上面有两个修行者和一个普通公民,其中普通公民已经说服一个修行者去抢先拯救他,但是代价是对修行者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那么旁观的那位修行者应该怎么办呢?
这时候,如果坐视另一位修行者危害自己的生命安全,那么其实就相当于纵容危害人联利益的行为。但是如果进行干涉,那么相当于侵犯了修行者的人身自由权。
在这种情况下面,《指南》的建议是:来一杯清凉解渴的啤酒吧。
事实证明,在近距离接触火灾时,高温环境会影响到所有人的思考,特别是在自身安全受到危险的情况下面,这时候贸然做出决定都有可能是危险与不理智的。
所以不妨在这时候喝一杯啤酒,让在场的所有人都冷静地坐下来,和善地交流一下彼此的想法,这时候再做出理智的决定,才是一个合适的选择。
现在,假如说大家手里都已经拿了一杯解渴的啤酒,那么让我们首先一起为人类联盟大呼三声万岁,然后再来看看下面更加棘手的案例3.1b:
现在同样是面对一辆着火的公交车,不过这时候那两个修行者一个属于仁爱部的执法者,一个属于纯洁部的高级修行者,而那个普通公民则是隶属于真理部的审查员。
那么这时候请问,作为一个偶然路过的修行者,你应该怎么办才能让他们三个自相残杀而不波及到自己呢?
《指南》的建议是:拨打仁爱部的救援链接,报告有纯洁部的修行者被困;然后拨打纯洁部的救援链接,报告有仁爱部的执法者被困;但是最后你会发现,所有的链接会被真理部的另一位审查员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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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睹到颂堪汶被三个酒醉的男人辱骂的时候,安云君做了一个非常合乎理智的行为,他首先喝止那三个男人的行为,然后拨打了仁爱部的治安热线,在那三个男人试图抢夺他的头戴式显示器时,安云君合法运用了自卫权,并确保所有行为都已经被全视系统记录。
因此,在仁爱部的治安人员到达现场时,冲突已经得到了完全的控制,并且没有任何道德与法律上的顾虑。
这是一个教科书式的修行者应对随机***事件的解决步骤,赢得了仁爱部治安官的表扬,也赢得了颂堪汶的尊重。
在施行了恰当的醒酒措施后,那三个施暴者对于自己的行为表示深切的悔恨,发誓自己再也不会做出这种违反社会道德,侮辱修行者的行为。
在取得了颂堪汶谅解的情况下,他们被判处剥夺人联公民资格,并且流放至冻土区地下城服劳役3年。
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本次事件将作为补充案例刊登于《灵能复苏时代的修行指南》v13.26987c51d7版在线热更新中。
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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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南条目基于《人联法案》第四章第十六条至第十九条,为保护修行者在人联内部正当合法权益与合理诉求而撰写,《修行指南》将保留对于本条目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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