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神豪从垃圾回收开始 > 正文 第九章 十分之一的价格收购夜色
    “你难道真的中了彩票?”众人问。

    “额,算是吧。”

    林枫想了想,不能把系统的事都说出来吧,说出来也未必有人信的。

    季歌悠咬了咬牙,指甲陷进肉里,悔得肠子都青了。

    凭什么,凭什么在一起的时候,林枫就是一个穷光蛋,刚分手,林枫就有钱了,还这么阔绰的买了那么多名牌。

    她很清楚李尧对自己只是玩票,不知道啥时候就会和自己分道扬镳,她如果没有甩林枫的话,按照林枫的性格,绝对会和自己共享那笔财富的。

    心在滴血呀。

    无视旁人的诧异,林枫抽出一套棕色格子的西装送给夏清东。

    “给我的?”夏清东有些难以置信,这一套西装至少也得8万多吧。

    “昨天在店里看到,觉得挺适合你的,就买了。”

    “阿枫,你真的中彩票了?”

    “可以这样认为吧。”林枫笑得平和。

    中午食堂。

    林枫和夏清东正在吃饭。

    “叮咚,恭喜宿主解锁第二条任务,花1000万收购夜色会所。”

    林枫本来在喝水的,差点呛到。

    夏清东拍了拍他后背,哭笑不得道,“中了彩票也不用高兴成这样吧。”

    林枫的心里只有MMP,昨天他刚刚把夜色的保全系统打瘫痪,今天就要去收购人家,是在开玩笑吗?

    再者作为魔都的龙头酒吧,夜色的市值至少1个亿,且每天都在盈利中,夜色老板怎么可能拱手相让而且以这么低廉的一个价格。

    简直天方夜谭。

    “宿主,别急吗?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你要相信自己的哦。”

    相信你个大头鬼,除非你那里有辅助工具,不然绝对做不到。

    “好吧,宿主大大,这边就破例给你开个小挂吧,这边给您一瓶包治百病的神奇口服液,只要服下,就可以枯骨生肉,起死回生,实在是居家旅行必备之良药呀。”

    林枫想这系统自然是不会给无用的外挂,便立即百度了下夜色老板,了解下情况。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百度百科上记录着,夜色会所隶属于凯撒集团,凯撒集团市值两千亿美元的顶级商业帝国,华国富豪排行榜常年占据前十,是比厉氏集团还要厉害许多的存在。

    而凯撒集团首席ceo,也是夜色的老板,名叫张恒远,华国商业协会理事长,南方商业协会会长,年仅三十岁就成为凯撒的掌舵人,一路披荆斩棘,所向披靡,带领凯撒走向一个又一个的辉煌。

    但是似乎这个张爸爸患有一种查不出病因的遗传性心脏病,家族里面每代绝大多数人都逃不过心脏病的束缚英年早逝,到张恒远这一代更是人丁单薄,只剩下张恒远一个。

    张家曾经还在网络上悬赏一千万,寻找名医偏方,但是都无效果。

    所以系统的的意思是用这瓶药去换夜色酒吧。

    有钱人都怕死,毕竟人的生命只有一次,钱再多但是没命花的事谁也不会做。

    如今这么看,倒是把握多了几成。

    不一会儿,一道蓝光投射在他的口袋里,待蓝光消失后,林枫摸了摸口袋,里面有一瓶绿色流动的水,闪着点点星光。

    这应该就是系统给的药水了。

    林枫先在张家发布悬赏令的网站上,报了一个名。

    下午没有课,正是可以出发的好时候。

    林枫找了一身比较儒雅干净的行头,看起来比较像隐匿江湖中的郎中,然后打了一遍忽悠别人的腹稿,信心满满地出发了。

    网上的地址显示的是,梧桐街365号。

    梧桐街365号,是魔都著名的古风建筑群,仿照的是清朝王爷府1:1模式建造,是真正意义上的富豪才能住得起的豪华府邸。

    红砖乌瓦白墙,小桥流水假山。

    林枫被一个穿着旗袍的小姐姐一直引领着,也不知道拐了多少个弯,倒也有幸观赏了一遍这“王府”的美景。

    一处典雅别致,古色古香的大厅,聚集了许多风格迥异的人。

    有中国人,有外国人,有中医有西医,有穿唐装西装中山装的,还有的就像古代穷困潦倒的书生,穿着破破烂烂的长衫。

    不过其中绝大多数,都是享誉盛名的国际名医。

    等等,他竟然也在!

    医学天才顾天赐,年仅二十五岁就成功摘得哈佛医学院博士,成为哈佛历史上最年轻的医学博士,被哈佛官网评为哈佛百年来成绩最优秀的学生。

    还是M国总统的私人医生,各种名流的医学顾问。

    林枫曾经在新闻里见到过他,据说他不仅学习好,还是著名的赛车手和散打教练。

    由于林枫来得比较晚,所以排在最后面,他前面一个人就是顾天赐。

    像顾天赐这种逆天的大牛,基本都是高岭之花,孤芳自赏,普通人无法入他的法眼,更不值得他打招呼。

    林枫眼瞅着一些年纪比较大的名医主动和顾天赐打招呼,顾天赐却是连眼睛都不眨一下,只是微微点头即止。

    对方可能想再说些什么,都被顾天赐冰凉凉的态度给逼回去了。

    林枫也不是那种自讨没趣的人,他最讨厌的就是热脸贴别人冷屁股,所以一直待在顾天赐的身后,默不作声。

    凡事靠自己,才是王道。

    随后又来了许多人,每个人的年纪似乎都在40岁以上,这里除了林枫以外,就是顾天赐年纪最小了。

    本来大家都相安无事地好好排着一条冗长的队伍。

    林枫的前面突然撞进来一个虎背熊腰的背影。

    本来林枫前面的人就很多,他怕机会被别人夺走,这下又来个插队的,自是忍不了的。

    他拍了拍插队的胡子大叔,皱着眉头道,“大叔,凡事讲究先来后到,你插队可就不好了。”

    胡子大叔转过头来,蛮不讲理道,“后生,你这么年轻来了也是白来,还不如把机会留给有准备的前辈呢。再者谁规定不能插队了?我就插了,你看怎么着呗。”。

    林枫算是知道了,欺负他年少呗。

    林枫冷笑道,“大叔,我大人有大量不和你计较这一次,但同时奉劝你一句,有的时候,早走一步——未必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