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辑部的工作远比想象中无聊。
几年前,某位德高望重的大作家在他的微博上时隔多月再次发文,重点抨击了现在的部分纸媒在选择来稿时,只注重文章作者的知名度而非作品本身的质量。起因是他的某一篇稿文被某家不长眼的报社给退了,第二次原封不动地再次投稿,竟又被录用了。前后两次投稿的唯一区别,只在匿名和署名间。这件事在网上并未掀起多大的风浪,据非专业人士统计,评论转发那条微博的人加在一起,还没有他们村头猪场养的乳猪多——当然,人是万万不能和猪相提并论的——但却在圈内四处传扬。因为老先生向来口直心快,无惧报复与诋毁,点名批评了“某家”不长眼的《夕阳晚报》,使后者一时成为笑柄。人们喜欢笑话别人,但是又怕别人笑话自己。所以社长叮嘱新新的编辑们审稿的时候,一定认真认真再认真,仔细仔细再仔细,甚至还专门成立了只负责审稿的审辑部。这是其一。其二是编辑部的前副总编辑、于去年十一月光荣退休的康敏康姐曾经有次慧眼识珠,从茫茫来稿中挑出了一篇别有新意的短文——著名青春派作家子芽的著名处女座《雨》的著名序章《风》,使得杂志社一时名利双收,尝到了大大的甜头。所谓“前人栽树,后人遭殃。”不放过任何一篇来稿,说不定能找到隐藏于茫茫大海的珍珠。其三是回信——此举是对录用和虽没录用但质量上乘的来稿提供的特殊人性化服务。我喜欢回信,仅次于寄信,追逐文艺的私人怀旧,沉迷笔尖爱抚纸面的温柔。然而,如果短时间写得太多,也是遭不住的。手麻暂且先不提,眼会酸,颈会痛,可怜的脑髓会尸横遍野。
细思极恐。幸运的是,周中的例行会议上,经过一千多个不眠之夜的思索踌躇后,社长终于痛定思痛,像是下了自他老人家出生以来仅次于买苹果还是买香蕉的伟大决定一般,下令趁这次百年难觅的契机,扩招怨声载道的审辑部,以减少该部门同事的工作压力和刘某们的跳槽离开。不幸的是,在那真的发生之前,我想自己还得就这样默默地忍受几天、几周、还是漫长的几个月?细思仍是极极的恐。而一想起上次市场部的失败前例,一想起因为过多的工作导致今天中午我和部长都没能抽出空来回家休息,这恐便又无端更骇人了些。
话虽如此,接受本是一件很简单的事。
寻欢也本是一件很简单的事。
譬如美丽的景。
譬如调皮的猫。
譬如倒过笔尖击打桌面,聊胜于无的聊以自娱。
譬如审辑部唯二同事之一的田宇——还是算了吧,部长他是出了名的闷油瓶。
譬如审辑部唯二同事之一的为纯——可惜他被抽去做采访了。
这个点也差不多要回来了。
为纯,性别男,单身,年龄不详,估计二十五岁左右,营安本地人,全名孙为纯——这我还是知道的,你总不能因为我不知道社里某一个人的名字就错误的判断我不知道社里每一个人的名字,这是偏见,这是极不公平的。那只是个特例。为纯也是个特例。不仅是因为他的名字:“为”读三声,尽管新华字典里,为字只有二声和四声;更因为为纯是社为数不多的低材生——我很想在这句话后面加个“之一”,但秉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不能这么做。在这里我要特别说明一下,以免个别人士误会了我的表达——事实上,我并没有像你刚才对我抱着偏见那样抱着偏见对待我可爱的为纯朋友。逆袭远比童话更引人入胜。但你也知道,于泥潭盛开的花,花柄难免粘带淤泥,例如爱迟到,例如不讲卫生,例如不动声色的卖弄,例如不切实际地眼高手低,例如贪图眼前,例如那张古怪无常的脸。
例如八卦,什么“阿卉被开除了,因为她没按照部长的要求写稿子”,什么“镇图书馆门前新开了一家音乐厅,镇长亲自剪的彩”,什么“总编要跳槽去上海的一家大报社,年薪接近翻三倍”,什么“萧陆走了”。
总编不可能离开。
阿卉确是离开了;不过是转会加盟了一家私人书店,当起了她的老板娘。老板是个精神总处于焕发状态的小伙儿。我曾有幸和神秘的他打过一次网球;不过就一次。吃饭倒有几次;可是也不多。阿卉很擅长做饭,是个贤妻,日后也必是良母。
图书馆门前也确是新开了一家音乐厅;一家洋溢着莫气和贝风的古典音乐厅。剪彩的也的确是镇长。镇长痴迷于古典音乐,就像萧陆痴迷于写诗。
说起萧陆,他是我的邻居,也是我的朋友。很多时候,我都搞不懂他到底是我的邻居,还是我的朋友,换句话说,很多时候,我都搞不懂我们之间的关系到底是邻居多一些,还是朋友多一些。当阳光明媚的早晨,身着正装的我去上班,会和栅栏另一面,倚在墙沿、通常无所事事的他打声自诩亲切的招呼,互道一句仿佛永不腻的“早上好”;当中午和晚上,下班回家的我同样会和栅栏另一面,同样倚在墙沿、同样通常无所事事的他,打声同样自诩亲切的招呼,同样互道一句“中午好”或“晚上好”,同样仿佛永远不腻。前提是萧陆如果还待在自家院子里的话——除非突发意外,萧陆都会一如既往地待在自家院子里。他是闲人,没有工作;他是新人,没有朋友。周末和节礼日,萧陆会邀我去玩,虽然更多的时候,是要我带他四处闲逛。我们初相识的那一天,我已经在营安住了二十一年,他却初来乍到不到二十一天。萧陆自称来自南方,却闭口不谈哪个地方。萧陆说他最敬仰的人是民国时期的鲁迅,他说自己最喜欢的一段话是先生写在《在酒楼上》里的“觉得北方固不是我的旧乡,但南来又只能算一个客子,无论那边的干雪怎样纷飞,这里的柔雪又怎样的依恋,于我都没有什么关系了。”倒是反来挺契合他本人的。
萧陆的最大爱好是写诗。
某一日,我把他的部分诗打印成册,送到了社长的办公室里,连同下月上旬的样本刊一起。诗集是上午送过去的。下午,不等我踏入杂志社的前脚落地,就被社长拖人喊了过去。那一日,是五月二十五日,两年前的五月二十五日。你看嘛,明明时间还没过去多久,偏偏早已物是人非。哪一天并不多么重要,再说又有谁会无聊到花功夫记它于日子的繁忙里呢?只是,如果某几件足以让你好几年无法轻易忘怀的事情真的恰巧赶在同一天发生,“难忘”就难免被贴上“忘”的标签,蛰伏在未来,某个突然憔悴的半午;又如病毒寄生脑海,某个突然袭来的回忆中。待明日,待明年,这半午便成了另一个回忆。只是它从不来,它同样也只是无数个已经被遗忘的、借以回忆的回忆中的普通一个。
我如约而至,社长坐在办公室的椅子上,太阳自银河彼岸折射进曼妙的光。他点燃了一只烟,那是打我们初中时就养成的习惯。杂志社是不允许抽烟的,只有两个地方除外:吸烟室和社长办公室。
“这都是你写的吗?你还有这本事?”
“不是。”
“我想也是,告诉我谁写的。”
“萧陆。”
“谁?”
“萧陆,我的邻居。他才搬来营安没多久,现在住在我家边上,冯姐的另外一间出租屋里。”
“小冯新交的男朋友?”社长试探性地问到。
“租客。”我回答。
社长若有所思,没有再说什么。
我也没有再说什么。
很久以前,我们的关系就变成了这样;很久以后,我们的关系依旧还是这样。
傍晚,当我把附赠刊和稿费送到萧陆家里的时候,他表现得很淡定,一如既往地从容,甚至没有质问我为什么在没有征得他本人同意的前提下,就私自决定了诗集的未来。事实上,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那么做,或许是想给他一个惊喜,以拉近我们之间那时暧昧的关系。不过萧陆还是拒绝了杂志社约稿的请求。这请求不是我提出来的,我甚至没有向社长提出过类似的建议;我明知萧陆不会接受,他追求清闲的日子。我告诉他说:“就算日子再清闲,首先也必须要有足够的钱花。”他却不管这些,他仿佛很有钱,从不拖欠房租。我没见过他上班,也没见过他找工作。他仿佛很缺钱,尤其是在遇到子凌之后。说到萧陆和武子凌,那真是一段浪漫的往事,虽说于我有些凄凉。他们是在——
等等,子凌知道萧陆走了的消息吗?
等等,萧陆走了!